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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开展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一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比工作暨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科研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为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做好前期培育及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海外职院〔2025〕121号)有关规定,决定启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一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所有科研成果,包括:(1)在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地方志、工具书等);(2)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国际标准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研究报告;(3)被地厅(司局)级及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研究报告(要有该机关正式采纳证明)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保密的除外)

2. 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版权页或著作封面一致。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刊发时署名一致。未发表的研究报告以被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其署名与报送领导或有关决策部门时的署名一致。

3.本校作者同校外人员的合作研究成果,本校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作者署名包括两个及两个以上作者单位时,以本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方可申评。

4.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个人成果)只能申报1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不得超过2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

5.外文著作须附5000字以上的中文摘要,明确阐述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并通过具有证明资质的单位(如高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

二、奖项设置

评奖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设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三类奖项,每类奖相应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适当的奖金。

三、评奖程序

(一)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向产学研发展中心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产学研发展中心对推荐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推荐成果形式、申请书和成果登记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产学研发展中心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

(四)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学院或个人,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权属性等),均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产学研发展中心提出,由产学研发展中心转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处理。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事项

1. 申报评奖须按要求填报《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成果(专著、编著均为原件,一式2份;研究报告、论文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论文类成果材料复印件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复印件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2.每一份申报成果(含《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等),用一个档案盒或文件袋装好。将《申报评审表》的第一页打印粘贴在档案盒(袋)上。

3.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产学研发展中心工作邮箱chanxueyan510@163.com,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确保一致。

4.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

5.本次评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积极配合,及时做好评奖的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

产学研发展中心

2025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