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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11月修订)》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就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申报的课题有三类: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有思政教育(含清廉文化教育)、科技教育、中小学阅读素养提升、乡村强师工程、薄弱学校提质。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并获准立项的薄弱学校提质专项课题,可以申报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揭榜挂帅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急需解决的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一般课题主要支持对学科、教学等领域的实践研究,注重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专项课题主要支持为了完成某类特定的任务或者目标而设置的课题项目研究。本次课题立项申报设有选题指南,建议优先围绕《2026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开展课题研究。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每项课题最长研究周期不能超过5年。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在岗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和评审,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一类课题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专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限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2026年专项培养计划学员申报。

(五)申报人需主持或参与(前三)并完成过市县(区)级以上课题。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已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未结题;

2.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各类省级科研项目立项;

3.课题负责人为退休返聘教师或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

4.2025年—2026年度课题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本次将采取逐级申报评审的方式,各单位须将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要求遴选优秀课题上报市县科研主管机构。

(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优秀课题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高等学校、省直属单位(学校)按申报指标遴选优秀课题直接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由海南师范大学按要求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遴选。

四、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详见《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度申报指标分配表》(见附件2)。各单位要着力提高课题申报质量,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初评,择优集中上报。

五、申报材料

省级评审材料实行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本次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全部通过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服务平台报送。

(一)申报负责人线上提交:申报负责人须于2026924日—1013日,登录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服务平台(网址:https://hnjyghkt.idt.3ren.cn/),参照平台上的《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指南》完成材料提交。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各申报人于202610102400前将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产学研发展中心工作邮箱(chanxueyan510@163.com),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海南省规划办各类文件、表格等,登陆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的省规划办栏目下载,网址:https://jpy.hainan.edu.cn/space/training/edu/planOrg

联系人:省规划办林老师,联系电话:36652759

平台技术员韩妙妃,联系电话:17689843400

校内申报联系人:曾老师 632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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